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招生就业 >> 就业政策 >> 正文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供稿: 时间:2019-05-10 浏览:

2006年,教务部、财政部等部门编办下发了《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联合启动实施“特岗计划”,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两基”(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清除青壮年文盲的简称)攻坚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特岗教师聘期3年,原则上安排在县以下农村初中,适当兼顾乡镇中心小学。“特岗计划”实施范围为中西部地区(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部分团场)公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原“两基”攻坚县,包括纳入国家西部开发计划的部分中部省份的少数民族地区一些有特殊困难的边境县、少数民族自治县和少民族县。

2009年中央“特岗计划”项目安排57万个特设岗位,鼓励各地启动实施地方项目。

1)农村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是:

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可招少量应届师范类专科毕业生。

2)取得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3)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类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4)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特设岗位教师享受《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18号)和中组部、人事部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特设岗位教师,可按规定推荐免试攻读教育硕士。

相关链接:www.ncss.org.cn/tgjh


Baidu
sogou